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7

657.启11:9.

657.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表示对所有处于宗教、教义和生活的虚假和邪恶的人来说。这从“观看”、“人民和支派”、“舌头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是指知道、感知和理解;“人民和支派”是指那些处于教义和宗教的虚假之人;在圣言中,“人民”表示所有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属于教会,或属于教会之外的某种宗教(参看AE 175a, 331, 625节);在圣言中,“支派”表示所有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支派”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和虚假(参看AE 330, 430—431, 454节)。由此可见,“人民和支派”表示所有处于宗教和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为经上说:“有人观看见证人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舌头和民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义和生活的邪恶之人,因为“舌头”表示教义、因而宗教的良善或邪恶(参看AE 330, 455, 625节);“民族”表示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也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由此可见,“舌头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教义和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大城的街道上观看见证人的尸首,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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